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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相关文件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征迁项目有关房屋调查登记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根据实际情况,我区征收项目的调查登记情况、初步评估数据等都在每个项目的征收指挥部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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