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602MB0L35181T/202112-00006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征收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魏园路北段项目征求补偿方案的修改意见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2-20 09:06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09:06 |
关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报告
谯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办承担魏园路北段房屋征迁项目,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我办及时成立组织,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进行了摸底、调查,编制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摸底、调查及存在的征收风险拟定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方案已报谯城区人民政府论证。谯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论证会的要求,我办于2020年1月8日将《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征求对补偿方案的修改意见。征求修改时间30日,在征求修改意见期限内,被征收人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该补偿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在补偿方案未尽之处,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报告》解决在房屋征收中的实际问题。
提请谯城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特此报告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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